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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河南晟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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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晟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祝您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行业资讯
    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
    发布时间:2024-04-01

    一、遵纪守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活动。作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之一,评审补充要求与评审通用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二、客观公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受外来行政、财务、商务等各方面的干预和影响,保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客观、准确。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本公司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以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不受任何外界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三、持续改进。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持续满足内外部环境条件的要求。能够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并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不断自我完善和健全。

       四、数据真实。保证在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出具检测数据和报告。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本公司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五、人员满足。保证本公司不录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保证人员数量、及其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等与所开展的监测活动相匹配,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公司现有人员3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中级同等能力3人,占比17%,满足不少于15%的比例要求。公司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六、标志正确。保证本公司按照对资质认定标志的规定进行有效管理,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据、检测报告时,应在检测报告或证书上部偏左或中间位置加盖资质认定标志。在检测报告的扉页上声明,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的,一律无效。

    七、用章合规。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和最后一页结束处加盖本公司检验检测专用章,并建立相应的用章管理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检验检测专用章。 本公司未明确规定,一般不得以公司行政公章代替检验检测专用章。在检测报告的扉页上声明,未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一律无效。

    八、存档永久。根据《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监测》(HJ 8.2-2020)及《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规定,监测报告及各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保证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的前提下,可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报告和记录代替纸质文本存档。

    九、避免冲突。本公司主要从事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检验检测活动,及时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及时正确地识别出公正性风险,不进行与环境类检验检测有潜在利益冲突的其他环评、治理等活动。

    十、样品管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要求加强样品管理工作,及时记录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等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活动,保证记录信息的充分性、原始性和规范性,能够再现监测全过程。对环保行政执法和走司法程序的项目要保存必要的视频影像资料。

    十一、分包明示。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要求进行分包管理。有分包项目时,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对分包方的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并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取得委托人同意的要求不仅限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还应告知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同意的形式也不仅限于书面;在实施分包前,应建立和保持分包的管理程序,并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予以实施。

    十二、保密义务。保证对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制定保密措施,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十三、排除干扰。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来保证在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和外部影响,检验人员不会受到不正当的压力和影响,能独立自主进行检验,以确保检测数据的第三方公正性。

    十四、诚信检测。自觉履行开展诚信检验的承诺,保证本公司人员不受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可追溯,应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禁止伪造、编造监测数据,严禁出具虚假报告。

    十五、服务客户。应保持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客户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管理评审输入项之一。在保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十六、及时备案。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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